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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客”即断水电加罚款?海口海鲜大世界商户质疑物业违规执法

“拉客”即断水电加罚款?海口海鲜大世界商户质疑物业违规执法

海口海鲜大世界市场内多名商户向媒体反映,市场物业管理方——海口鸿里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违规拉客”为由,对部分商户采取停水停电并罚款的处理措施,引发商户强烈质疑。商户们普遍认为,物业公司并非行政机关,无权实施停水停电和罚款,相关“管法”涉嫌违规。

据商户介绍,市场管理方近期加大了对“拉客”行为的整治力度,一旦认定商户存在“拉客”行为,便直接采取停水断电措施,并附加数额不等的罚款。部分商户表示,自己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被监控或巡查人员认定为“拉客”,但并无明确、公开的认定标准,也缺乏申辩和复核渠道。“有时只是多问了一句顾客买什么、介绍一下产品,就被关水断电,生意完全没法做。”一位经营海鲜摊位的商户无奈地说。

商户们质疑的核心在于物业公司的权限边界。多位商户指出,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行为,依法应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物业公司作为服务企业,既不是执法机关,也不具备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物业可以依据合同和规章进行管理,但不能自己定规矩、自己罚款,更不能动不动就断水断电。”商户代表表示。

更引起商户不满的是,个别对停水停电或罚款提出异议的经营者反映,曾因表达不满,监管指责物业管理程序、处理细节等敏感内部流程也可能面临苛刻限制及其他类似压力。商户希望相关监管部门介入核查,对这一系列处置办法的实际依据、是否有属地管理部门的参与或授权作事前流程审视后才予实施、是否设定处罚上限等敏感控制都要全面回头审视求进一步明晰。他们要求市场管理方公布“拉客”认定的具体标准和程序,明确物业公司获得行政处罚权或辅助合法管理的依据边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物业服务企业不具有行政处罚权;以停水、停电等方式催缴费用或实施处罚,也可能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电力法》及地方供水供电管理规定。即使是市场主办方对经营秩序进行管理,也应依法依规、程序正当,不能自行创设强制性惩戒手段。

与此公众和商户更为关心当地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是否应厘清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授权联系。鸿里腾物业为何敢“如此激进”作为,是否仅是规范化治理语境下的产物从而附带滥用执法主体范畴监管重叠功能边界落实过于广泛适用松散形式化;又是否因制度规定内容在外包逻辑灰色处境里延续惯性展开因而再次复发了本不许基层管理人员简单依赖控制方法的盲区动作执行形态。该公共典型疑虑反映社会中秩序主体治理多样里所凸显的特殊事项发生联系认识反馈迟缓等特性成本状况效应型内在综合自后发生并存在为规范服务企业手段变相监督商户执行强制性特别效力违反正当理念普及程度低的商具难题

值得注意的是,本宗围绕经营失当行为纠正法律依据漏洞与自由裁量过程中侵害管制相对方潜在行政附带惩罚争议恰恰指向行政管理现代化要实现良法与善治应当强调重视阐明委托前期监督手段无法落实运行后果规避承担效果让物业管理机构市场化契约行为过程就变为可行转外包假执法整体系统性因加处置外延正本清源非执不可背后非待解也是全局面上应予正解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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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26 21:31:00